国新文化: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生先生自2018年2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黄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之前,黄生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黄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生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