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2-11-15  东方明珠(600637)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 上市公司指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SH600637)。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东方明珠集团指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832)。

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换股吸收合并之换股程序、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重组交割事项(详见2015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吸收合并涉及的东方明珠集团资产过户(商标、对外股权投资及土地房屋过户)的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商标过户进展情况

东方明珠集团名下的商标转让至上市公司,该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2、对外股权投资过户情况

东方明珠集团持有的对外股权投资过户至上市公司,该项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

3、土地房屋过户进展情况

(1)东方明珠集团原拥有的位于长宁区新华路街道71街坊35/2丘

的土地使用权属已变更至上市公司。

(2)题桥发射台所在土地的7处房屋

因上海市浦江镇整体发展建设需要拟进行搬迁,公司已与上海浦江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补偿协议》。(详见2021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1-052)。

(3)位于杨浦区控江街道200街坊18丘

的1处土地,土地面积为3,49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07平方米,为划拨用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已对上述土地使用权之用途复核划拨用地用途予以确认,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述土地在继续保持划拨用地性质的情况下由上市公司继续占有、使用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吸收合并涉及的东方明珠集团资产过户(商标、对外股权投资及土地房屋过户)的相关工作已完成或上市公司继续占有、使用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后续如有重大变动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沪房地长字(2011)第006551号

沪房地闵字(2004)第055029号沪房地闵字(2004)第055530号沪房地闵字(2004)第055617号沪房地闵字(2004)第055952号沪房地闵字(2004)第055024号沪房地闵字(2004)第055626号沪房地闵字(2004)第055523号

沪房地杨字(2004)第035365号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