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东方明珠(600637)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授权期限自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计划、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等相关信息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为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及风控原则,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在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内进行投资等。

2、投资过程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操作执行,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外聘人员,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的职责分离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整个操作过程的业务流程,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及时记录与跟踪,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同时通过有计划的理财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获取应有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