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证券简称:东方明珠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
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派送红股0股,转增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459,101.76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738,848,018.1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
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7,046,976.21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中实施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元(含税)。上述预计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86,538,303.5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已经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8.01%。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见下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05,141,967.06 | 605,141,967.06 | 605,141,967.06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500,000,157.78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7,459,101.76 | 668,712,124.82 | 601,868,659.87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286,538,303.5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15,425,901.1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0,000,157.7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29,346,628.8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315,426,058.9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367.91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 否 | ||
三、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计划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