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誉莲花”)股权比例由 15.17%减少至13.68%,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 12 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盛誉莲花的《告知函》,其已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032,5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盛誉莲花(原名:上海领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股权系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持有,无须按照相关规则,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2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 |
权益变动明细 | 类 | 例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12月15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32,554 | 1.49% | |
合计 | / | / | -10,032,554 | 1.49%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2,162,770 | 15.17% | 92,130,216 | 13.68% |
注:本公告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总股本673,396,786股为依据计算相关比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上述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