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2024年6月7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5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2)
(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28日(周五)下午13: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3)。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