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8号楼1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军教授因参加复旦大学党代会,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故委托独立董事雷良海教授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分别采用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自评报告》《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上述议案在审议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初审,全体成员均同意向董事会提出通过上述议案的建议。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杜少雄先生、刘淼女士两人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七人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本议案在审议前,就其中的财务信息,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初审,全体成员均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其它事项
本次董事会会议还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杜少雄先生所作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