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11日)登记在册的A股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A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 |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 554,081,457 | 49.37 |
2 |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886,570 | 1.77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70,138 | 0.32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97,674 | 0.30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962,600 | 0.26 |
10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62,000 | 0.16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二、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A股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占无限售流通股份比例(%) |
1 |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 554,081,457 | 49.37 |
2 |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886,570 | 1.77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70,138 | 0.32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97,674 | 0.30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962,600 | 0.26 |
10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62,000 | 0.16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