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1  浦东金桥(600639)公司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 年4 月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 式发出,并于2026 年4 月17 日,在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 号18 号楼101 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结合电子通信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军教授因出差,在线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嵘先生召集并主持。副总经理沈彤女士、施良先生列席本次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分别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及2026 年度经营计划》 《关于公司2025 年末资产检查情况的报告》《202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1,122,412,893 股为基数,并扣除累计回购的股份数22,624,800 股后的股份数1,099,788,093 股,按每10 股向全体股东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披露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分别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上述议 案中,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在审

议前,均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上述议案中,公司《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择机减持部分金融资产的议案》《关于 同意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债务融资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境内注册发行债券类产品及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关于对外担保,债务人仅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被担保的主债仅限金融机 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鉴于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境内注册发行债券类产品及一般性授权事宜,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种类为债券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 券(票据)、债权融资计划、永续类债券等债券类产品,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可 转换公司债券除外)。

2、发行规模:各类债券产品注册发行后待偿还余额上限不超过2025 年末公 司净资产的100%。

3、债券期限、利率、发行方式:对于债券类产品中的除资产支持证券(票 据)以外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含永续类债券的基础期限)不超过10 年 (含10 年),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的期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每次发行 债券类产品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 定。

4、募集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需要,并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 用,包括支持项目建设投资、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外股权 投资(含非上市公司股权及基金出资等)、增资下属子公司等。

5、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 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6、决议有效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

7、增信措施安排

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公司发行的债券类产品的增信措施和公司是否 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所发行的债券类产品提供增信及具体措施(含差额补足措施)。

以上增信措施安排,若超越董事会审议权限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授权事项、期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于 发行时确定公司发行的债券类产品的增信措施和公司是否为全资子公司所发行 的债券类产品提供增信及具体措施(含差额补足措施);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 件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公司注册发 行的债券类产品的具体品种、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增信措施、具体注 册发行方案的制定、修改、终止,委任各中介机构,签署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以及办理与注册发行债务类产品相关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五)分别审议通过《2026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告》《关于选聘2026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选聘2026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在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 2026-009)。

关于选聘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披 露的《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对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