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关于对嘉兴毅远新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2 证券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嘉兴毅远新恒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金名称:嘉兴毅远新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 出资金额:总规模由原来10,001万元增至40,004万元,其中,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由9,000万元增至36,000万元;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诚毅”) 认缴出资总额由1,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宁波申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申毅”) 认缴出资总额由1万元增至4万元。
? 因申能诚毅系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能诚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风险提示: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承担责任,本次增资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包括投资回报风险等。
一、本次增资概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主业与金融、股权投资更好良性协同发展,公司与申能诚毅、宁波申毅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基金设立详情可参见2022年12月16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嘉兴毅远新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编号:2022-054)。考虑到后期基金投资的需要,经各合伙人研究决定对基金进行增资扩募。基金总规模由原来10,001万元增至40,004万元,其中,公司出资总额由9,000万元增至36,000万元,申能诚毅出资总额由1,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宁波申毅认缴出资总额由1万元增至4万元。本次增资不涉及新增合伙人,各方持股比例不变,除出资金额调整外,合伙协议其他内
容亦未发生变更。
二、关联方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E20X
4、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7日
5、注册资本:475,000万元
6、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宣化路3号2层2356室
7、法定代表人:史平洋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申能诚毅是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截至2023年10月30日,总资产320,747.65万元,净资产315,173.94万元;2023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1,424.92万元,净利润6,348.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嘉兴毅远新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3、基金总规模:40,004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4室-8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申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管理人:宁波申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期限:预计存续期限八年,投资期为基金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前五年,投资期结束后的三年存续期限为管理及退出期。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通过修改有限合伙协议的方式延长或提前终止基金的存续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前后基金股权结构
(1)增资前: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宁波申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1 | 0.0100%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9,000 | 89.9910% |
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9.9990% |
(2)增资后: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宁波申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4 | 0.0100%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6,000 | 89.9910% |
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000 | 9.9990% |
上述出资金额调整外,合伙协议其余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聚焦主业为发展目标,借助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优势和资源,获取优质项目资源,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合作机会。
本次增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相关材料,认可该增资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增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将促进基金健康发展,助力公司主业良性拓展。
六、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投资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行为受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本金亏损、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