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6  爱建集团(6006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2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83,333,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0%。均瑶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386,165,68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90%,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质押以及股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800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7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3%
解除质押时间2023年7月21日
总持股数量48,333.3355万股
持股比例29.8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35,816.5687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4.1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08%

2、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已再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 (万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28002023年7月21日2024年7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5.79%1.73%为均瑶集团的债务提供履约担保
合计2800-----5.79%1.73%-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48,333.335529.80%35,816.568738,616.568779.90%23.81%0000
合计48,333.335529.80%35,816.568738,616.568779.90%23.81%000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均瑶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为其债务提供履约担保。

2、质押计划及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情况:均瑶集团目前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800万股,占均瑶集团所持有股份比例为5.79%,占爱建集团总股本比例为1.73%,对应融资余额为8400万元。未来如有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资金偿还能力、资金来源及相关安排:均瑶集团未来还款来源包括均瑶集团的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股票分红等。均瑶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

4、截至告知函出具日,均瑶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均瑶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四、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业务不会对爱建集团主营业务、融资授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对爱建集团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爱建集团董事会的组成,不会出现导致爱建集团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3)均瑶集团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业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