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02  爱建集团(600643)公司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2月1日,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或“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均金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均金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均金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年2月1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均金先生建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旨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具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均金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王均金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均金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公司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