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8-23  爱建集团(600643)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643 公司简称:爱建集团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爱建集团600643爱建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兵秦璇
电话021-64396600021-64396600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
电子信箱dongmi@aj.com.cndongmi@aj.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4,156,947,149.0324,633,165,652.48-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26,320,812.9712,413,084,986.650.9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53,413,489.89651,698,507.753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263,781.11398,622,395.63-4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0,080,521.39260,600,009.25-1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0,002,641.44714,545,171.13-18.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83.16减少1.4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10.247-46.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10.247-46.96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5,41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80483,333,3550质押386,165,687
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其他10.90176,740,49800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47104,883,44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7728,761,15500
上海华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1.4924,089,0000冻结15,800,000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1.2920,910,0000冻结20,910,000
阮海良其他0.589,401,74500
钱菊芳其他0.579,315,03200
刘靖基其他0.569,085,72700
陈俊毅其他0.436,913,39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上海华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豚企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揭示,华豚企业与广州基金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金国际”)为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其中广州基金国际通过

香港中央结算公司持有公司13,857,983股。根据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金”)《爱建集团要约收购报告书》揭示,广州基金为广州基金国际的母公司,广州基金全资子公司持有华豚企业33.33%的股权,广州基金与华豚企业为一致行动人。根据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汇垠天粤”)《关于增持爱建集团股份的告知函》揭示,广州汇垠天粤为广州基金全资子公司,与广州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属于相关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注1:截至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621,922,452股,上述相关比例为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比例。注2:公司前次回购股份数量9,750,174股已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最新股份总数为1,612,172,278股(详见公司临2024-049号公告)。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