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3证券简称:爱建集团公告编号:临2026-035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租赁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2.8亿元,具体情况为:为爱建租赁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本次新担保金额包含原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8亿元担保金额(详见公司临2025-005号公告) | |
| 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14,821万元(为上述原光大银行2.8亿元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贷款余额14,821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 190,301.29 |
|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9.39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6年7月17日,接爱建租赁公司报告,爱建租赁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8亿元。爱建集团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2.8亿元为爱建租赁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本次新担保金额包含原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8亿元担保金额(详见公司临2025-005号公告)。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6、反担保:无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28日,爱建集团十届4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88亿元(含存续担保余额)。包含爱建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对爱建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并视实际需求提供反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班子根据业务以及担保发生情况,在相关额度范围内调整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并按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股东会审议。其中爱建集团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对外披露的临2026-020、022号公告)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直接持股75%,间接持股25%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成兵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63726060X | ||
| 成立时间 | 2013-04-23 | ||
| 注册地 | 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480号底层100室 | ||
| 注册资本 | 233,572.0441万元 |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单体、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单体、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02,286.18 | 581,413.56 | |
| 负债总额 | 342,798.47 | 320,526.43 | |
| 资产净额 | 259,487.71 | 260,887.13 | |
| 营业收入 | 8,586.40 | 35,137.12 |
| 净利润 | 3,775.34 | 12,509.3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爱建租赁公司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本次新担保金额包含原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8亿元担保金额。详见公司临2025-005号公告)
3.担保金额:
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本次新担保金额包含原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8亿元担保金额(详见公司临2025-005号公告)。
4.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爱建租赁公司在主合同(指《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5.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依据其进行解释。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授信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满足其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之需,提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为爱建租赁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90,301.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