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4-09  乐山电力(600644)公司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64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参会人员为持有本公司股份登记参会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参会的有关人员。

二、公司鼓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做好出席登记,并服从会务人员的现场安排。

三、本次会议按照集中报告议案、集中发言、表决和宣读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的顺序进行。

四、由于本次会议的所有资料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已于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披露,报告人对议案的报告要突出主题,力求简明扼要。

五、集中发言期间,每位发言者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者提出问题,在得到大会解释后,若有疑问,可以要求进行第二次发言,第二次发言时间不超过2分钟,有关发言者不得提出与议案无关的内容。主持人可根据情况决定讨论时间的长短。

六、请各位参会人员遵守会场秩序。

2024年4月19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表

时间:2024年4月19日9:30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刘江

会议议程:

序号议程报告人
1宣布会议到会情况和股东大会须知,会议开始刘 江
2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刘 江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王丹丹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的议案邬良军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9: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0: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1: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吉 利
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游 涛
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议案14: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3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4股东发言提问及回答参会股东
5

现场投票表决(推选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工作人员和见证律师组成发票、监票、唱票、计票、统票小组)

刘 江
6宣布现场表决情况并上传现场投票情况至交易所信息公司监事代表
7宣读表决(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刘 江、 见证律师
8宣布会议结束刘 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 切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和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治理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优化绿色治理,践行绿色运营,依法合规信息披露,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大力推进多元化董事会建设,探索ESG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司转型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

一年来,董事会督促经营层围绕“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工作主线,锚定全年目标任务, 坚持外拓市场增强发展动能,内强管理着力降本增效等措施,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圆满完成董事会目标任务。2023年度, 公司董事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荣誉、董事办荣获“2023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荣誉、在“第十四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中荣获“投资者关系新媒体奖”、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中国上市公司ESG优秀实践案例2023”、“ESG先锋践行者”等多项治理荣誉。

2023年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项 目报告期完成董事会目标完成董事会目标(%)同口径同比增减(%)
发电量(万千瓦时)5219251500101.345.50
售电量(万千瓦时)453211432000104.9112.60
售气量(万立方米)1756617219102.02-0.27
售水量(万立方米)61256120100.081.64
电力综合线损率(%)5.125.30下降0.18个百分点下降0.20个百分点
自来水综合漏损率(%)12.6812.70下降0.02个百分点下降0.07个百分点
燃气输差(%)1.632.50下降0.87个百分点下降0.21个百分点

2023年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情况

(一)尽心履职,推进优秀董事会建设

深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强化沟通,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经理层高效运作、协同有序。充分听取公司党委前置研究意见,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依法合规高效。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通过32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2次,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日常经营性关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9.8628.723.94
营业成本24.9823.237.53
营业利润0.391.15-6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40.71-6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130.12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1.366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1717.901.48
总资产41.3940.661.78
资产负债率(%)50.4250.19上升0.23个百分点
期末总股本5.385.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510.1311-65.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510.1311-65.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00.02247.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4.02下降2.6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20.69上升0.03个百分点

联交易、续聘年报审计机构、修订治理制度等18项议案,全面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发挥专业职能。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修订相应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加强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密切沟通,对公司审计、内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在加强公司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及时补选了董事,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成立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完善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促进公司治理建设提升。

坚持勤勉履职尽责。全体董事高度负责,全部均亲自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公司项目调研和基层现场调研9次,定期通过公司《工作简报》《公司要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点关注进展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判断提供支撑。独立董事专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护航全体股东利益,均发表独立意见,有效行使独立职权;为公司中高层开展专题培训授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经验,推进公司高效运作。

(二)固本创新,推进公司转型发展

筑牢公司治理基石。结合监管法规,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采购活动管理办法》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6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审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践行ESG发展理念。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ESG体系建设,建立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保障公司ESG管理的有效执行;结合公司战略定位,坚持绿色运营,积

极探索ESG顶层设计,持续推进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指标体系建设,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在连续14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基础上,首次向资本市场披露ESG报告,全方位、多渠道传播公司价值。坚持开放合作共赢,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共创可持续未来;坚持共享发展,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爱心助学等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科学决策转型绿色新赛道。公司董事多次参与调研,研究讨论储能项目可行性,及时关注和跟进项目发展。目前,公司率先完成四川跨省跨区绿电交易“首单”,交易电量30708兆瓦时;积极挖掘碳资产市场潜力,试点完成大堡水电站I-REC国际绿证交易全流程开发,完成绿证交易13.36万张。坚持拓展储能赛道,联手成都、绵阳、宜宾等11家供电公司,促成意向签约储能项目用户108家;成功建设并投运5个用户侧试点项目和2个台区侧储能试点项目,总规模1.7兆瓦时,其中3个项目被评为成都市2023年储能示范项目。

创新投关管理新模式。加强投关管理,不断提高投关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首次采用视频+线上文字方式开展业绩说明会,拉进与投资者距离;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ESG报告等展示公司风貌,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与投资者及时在线交流,通过e互动、电话、邮件、股东大会等认真回复咨询,回复率100%,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

(三)提升管控,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规范信披合规提升。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确保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全面性,促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29项,自愿性信息披露占比10%;信息披露内容如实展现公司发展现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规范、透明,信息披露持续实现零差错。

强化内审有效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不断提升公司内审部门管理

和指导,强化内审部门独立性,大力开展内部审计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为公司董事会规范性与严谨性提供有力支撑。与经营层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多种方式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重大风险防范、重要事项决策、关联交易等事项;每半年开展生产经营重大事项汇报,加强风险点识别和违规问题排查,发挥监督制约职能。

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围绕公司发展,积极开展合规管理,完善和提升合规风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加强与公司信息交流,加大合规约束力度,完善子公司治理建设,子公司“党建入章”全覆盖,加大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议案可行性、必要性审查,进一步加强控股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性,严格信息过程管控,全年开展内幕信息登记306人次。

三、2024年工作任务

2024年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33221”发展布局,坚持“夯基固本、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加快公司治理创新实践,建设现代双一流的上市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机制,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推动新《公司法》关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资本制度、资本公积金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落地落实。健全完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充分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专业优势、经验优势,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高效治理。持续推进优秀董事会建设,建立起共享共治共担共责的良性机制。大力强化ESG体系建设,健全ESG治理构架和职责,建立ESG评价指标,推动ESG管理质效不断提升。狠抓信息披露规范性和透明度,丰富沟通形式,探索机构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拓宽沟通渠道、通过开展分析师现场调研、参加投资者网上接待

日等多元化的沟通方式,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认同。

(二)深研战略,立足长远做强产业

深入研究五大产业板块的发展形势、发展定位和战略方向,坚持基本盘与新赛道两手抓、两手硬,紧跟外部环境和发展阶段精准谋划战略定位和产业规划,坚定不移在地域上、业务上和产业链上“走出去”。锚定新能源、新产业、新平台的三个主攻方向,加快构建以储能、光伏、充电桩、电力交易、虚拟电厂、平台系统建设为主体的多元化新能源布局和发展格局。积极探索布局“智能制造+互联网科创”产业发展新模式,拓展新兴产业链条,持续加大科创产品研发投入,有序有力推动科创成果转化,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坚持以新型储能为突破口,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加快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寻求更加广泛的蓝海市场,积极抢占成都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综合能源市场,推动新兴产业市场扩张、规模扩容、产值扩大,由“生力军”向“主力军”转变。

(三)两轮驱动,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两轮驱动”,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认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将科技创新提升到战略高度,加快研究推进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资金、人才的投入和保障力度,着力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平台创新上闯新路、育成果、谋突破,全力攻关储能、虚拟电厂、系统平台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形成公司的核心资产。充分认识资本市场是上市公司的独特优势,深入研究国家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趋势,准确把握国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窗口,找准资本市场的敏感点、关注点、切入点,依托资本市场拓展公司融资的渠道,疏导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压力,增强发展动能。

(四)目标导向,确保业绩稳中有进

紧扣董事会年度目标,抓牢“一利五率”关键指标,压紧压实经营层责任制,确保业绩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趋势。牢牢把握开源与节流“两个抓手”,聚焦成本和利润“两个关键点”,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紧盯市场需求变化、紧扣重点项目争取,推动电水气市场的稳定增长和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增长。加强汇报沟通,全力化解自来水调价、天然气顺价、电价疏导、农网资金渠道等关键“痛点”。按照“应收尽收、应并尽并、应购尽购”的原则,深入研究优质水电资源发展路径和并网点建设方案。进一步强化成本意识,紧抓陈旧欠款回收、高损台区治理、低闲资产盘活、成本损耗压降、营销稽查堵漏、强化参股管理等重点领域,形成专项行动方案,全力挖潜创效。建立合规管理评价体系,培育合规企业文化,健全分授权体系。推进公司制度完善、流程优化、合规经营,协力共建涵盖业务、法务、审计、纪检、财务全方位的“大监督体系”,防范公司风险。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遵循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定位,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型发展,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践行为股东创造财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幸福的企业使命,全力推动乐山电力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不断促进公司治理规范,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包括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固定资产投资、内部控制审计和评价等20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深入基层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对公司决策程序和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进行监督,强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务规定要求编制财务报

告,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公司有违规担保情况,也未发现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七)内控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现有违反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形。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公司能够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机构要求整改的情形。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和资产核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按照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与核销管理办法》的要求,2023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各类资产测试情况,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同时对按规定处置的资产转销了相关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转销情况

2023年合并报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64,491,145.62元;报告期内计提各项减值准备7,335,483.02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198,190.63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34,742.91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346,919.56元,固定资产清理计提减值准备2,881,373.75元,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70,637.43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1,589,265.28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55.20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85,910.08元);核销、转销各项减值准备119,414.28元(其中核销坏账准备115,844.24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570.04元);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70,117,949.08元。以上因素减少本年利润5,746,217.7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43,725,572.31元,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1,663,447.72元(均为按账龄组合法计提),转回坏账准备1,589,265.28元,核销坏账准备115,844.24元,期末余额40,357,015.07元。

1.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31,392,899.38元,报告期内计提-2,198,190.63元(均为按账龄组合法计提),收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峨眉山市泓源新

型材料厂电费转回坏账准备3,355.20元,核销坏账准备115,844.24元,期末余额29,075,509.31元。

2.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12,332,672.93元,报告期内计提534,742.91元(均为按账龄组合法计提),收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峨边县财政局欠款转回坏账准备1,585,910.08元,期末余额11,281,505.76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8,911.78元,报告期内因领用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转销跌价准备3,570.04元,期末余额5,341.74元,均为原材料减值准备。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11,749,852.53元,报告期内计提5,346,919.56元(均为按账龄组合法计提),期末余额17,096,772.09元。

(四)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期初无余额,报告期内对已报废尚未处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根据评估价值计提了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2,881,373.75元,期末余额2,881,373.75元。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8,384,843.60元,期末余额8,384,843.6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减值准备余额7,107,036.89元,机器设备减值准备余额1,277,806.71万元。本期无计提和核销。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初余额621,965.40元,期末余额621,965.40元。

(七)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期初无余额,报告期内对已报废尚未处理完毕的存货,根据评估价值计提减值准备770,637.43元,期末余额770,637.43元。

二、资产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峨眉山市轧钢厂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宗正电费余额115,844.24元,峨眉山市轧钢厂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就应收以上电费事宜,采取法律诉讼手段并胜诉,申请执行后,由于李宗正已无可执行财产,根据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李宗正于2021年9月去世,以上欠费已无法收回。因此核销应收峨眉山市轧钢厂欠费89,037.19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9,037.19元;核销应收李宗正电费26,807.05元,按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804.21元。以上核销减少当期利润26,002.84元。综上,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核销共计减少报告期利润5,746,217.74元。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备查文件:

1.2023年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关于对部分往来款项进行核销的请示》;

3.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李宗正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4.峨眉山市轧钢厂工商登记吊销证明;

5.李宗正案民事调解书;

6.李宗正死亡证明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数据,现就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合并报表范围和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3年末,本报告为公司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数据报告。合并范围包括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经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

2023年度,公司完成发电量52192万千瓦时,较去年49471万千瓦时增长5.50%,完成董事会目标51500万千瓦时的101.34%;完成售电量453211万千瓦时,较比去年402492万千瓦时增长12.60%,完成董事会目

标432000万千瓦时的104.91%;完成售气量17566万立方米,较去年17613万立方米下降0.27%,完成董事会目标17219万立方米的102.02%;完成售水量6125万立方米,较去年6026万立方米增长1.64%,完成董事会目标6120万立方米的100.08%。电力综合线损率5.12%,较董事会目标5.30%减少0.18个百分点,同比5.32%减少0.20个百分点。自来水综合漏损率12.68%,较董事会目标12.70%减少0.02个百分点,同比12.75%减少0.07个百分点。天燃气输差1.63%,较董事会目标2.50%减少0.87个百分点,同比1.84%减少0.21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298,558.91万元,较去年287,249.19万元增长3.94%;实现利润总额4,416.28万元,较去年11,705.60万元减少62.27%,完成年度董事会目标3,826万元的115.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9.87万元,较去年7,058.13万元减少65.57%,完成年度董事会目标1,251万元的19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3.03万元,较去年1,205.60万元增长7.25%。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状况及分析(单位:元)

1.利润完成情况及构成

项目金额
营业利润39,197,467.84
利润总额44,162,79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98,72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30,28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229,707.75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24,862.89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线路资产实现收益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425,698.8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稳(扩)岗补贴102万元和水电机组增效扩容递延收益摊销247万元所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07,463.72主要是报告期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589,265.2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欠款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337,577.7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诉讼事项赔款和水电气违约金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23,126.85
所得税影响额278,382.26
合计11,368,431.9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2,985,589,147.612,872,491,915.463.942,571,148,04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98,721.5770,581,335.76-65.57117,613,62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30,289.6412,056,006.927.25107,561,593.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229,707.75136,202,403.0060.96476,572,365.25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16,986,432.501,790,441,106.941.481,719,859,771.18
总资产4,138,913,228.384,066,477,066.141.783,999,155,370.93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510.1311-65.570.21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510.1311-65.570.21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00.02247.250.19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4.02减少2.67个百分点7.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20.69增加0.03个百分点6.52

4.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期初数538,400,659.001,397,581,241.3598,190,892.48-243,731,685.891,790,441,106.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增加15,655,904.9824,298,721.5739,954,626.55
本期减少13,409,300.9913,409,300.99
期末数538,400,659.001,397,581,241.352,246,603.9998,190,892.48-219,432,964.321,816,986,432.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26,545,325.56元。

5.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1)资产构成变动情况分析: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78,056,137.246.72115,467,266.712.84140.81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陈欠款项回收效果明显所致。
预付款项14,879,426.470.3641,385,743.291.02-64.05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购气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62,304,001.551.51119,208,815.862.93-47.74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陈欠款项回收效果明显所致。
使用权资产3,391,151.040.082,468,487.310.0637.38主要是报告期内租赁事项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7,123,216.630.4125,592,775.670.63-33.09主要是报告期内转回母公司可抵扣亏损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1,716,981.130.52是报告期内支付的综合能源研究院土地购置款。
短期借款127,200,000.003.07376,000,000.009.25-66.17是报告期内调整长短期借款结构减少短期借款占比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191,453.910.3933,122,625.190.81-51.12主要是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675,500,000.0016.32340,290,000.008.3798.51是报告期内调整长短期借款结构增加
长期借款占比所致。
租赁负债2,234,027.880.051,197,849.040.0386.50主要是报告期内租赁事项增加所致。
专项储备2,246,603.990.05是报告期内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结余。

(2)利润构成变动情况分析: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变动(%)变动原因
其他收益9,037,050.936,688,574.5335.1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西南地区总部项目产业扶持资金421万元所致。
投资收益27,928,377.1119,629,140.1442.28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07,463.721,800,995.35主要是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变动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3,252,713.00-7,442,234.96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陈欠款项回收,使得减值损失大幅下降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1,100,600.9862,996,920.37-98.25主要是去年同期有土地收储收益,报告期内无此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7,731,402.154,089,971.6789.03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诉讼事项赔偿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2,766,073.721,878,968.9947.21主要是报告期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18,259,172.8531,086,362.02-41.26去年有大额非经常性收益(土地收储收益),本年无此收益使得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3)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59,471,772.75元,其中: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变动(%)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229,707.75136,202,403.0060.96主要是报告期内增供扩销使得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360,607.16-194,472,548.15-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去年土地收储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02,672.16-33,808,553.31-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298,721.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731,685.89元,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9,432,964.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929,097.48元, 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9,720,771.60元,且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亏损,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经过测算,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和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预算指标

主要经营指标2024年度预算
发电量(万千瓦时)52000
售电量(万千瓦时)480000
售气量(万立方米)17600
售水量(万立方米)6220
电力综合线损率控制在5.25%以内
天然气输差控制在2.45%以内
自来水综合漏损率控制在12.68%以内
电、水、气费回收率100%

二、2024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2024年度预算实现营业收入302833万元,营业总成本302796万元,利润总额3531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情况的说明;

2、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算附表。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 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止2023 年12月31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以下称: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149,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相关政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签订的合同,预计2024年度与省电力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6,300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的历史业务发生情况及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同时,结合电价政策调整因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省电力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不含税、不含基金。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为公司股东省电力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11006991727964,注册地:乐山市市

关联交易的类别关联交易对方预计总金额去年交易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50036.66
小计50036.66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等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205,800116,812.10
小计205,800116,812.10
总计206,300116,848.76

中区海棠路168号,负责人:贺军,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供电;销售输变电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技术推广服务;商务服务(不含组织管理、法律、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履约能力

公司能够按合同约定收回销售电力的电费款及支付采购电力款,因此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电力、采购电力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与采购价格定价政策:

公司与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电力采购电价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四川省电网企业间临时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36号)、《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9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3〕234号)文件确定的价格执行。

公司与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电力销售为余容上网,在自身电量富余时以上网电价上网。

公司下属分公司象月电厂与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之间的电力销售

与电力采购电价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及新业务的拓展。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现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并网经济协议》, 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趸购电合同》,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象月电厂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现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并网经济协议》、《购售电合同》、《趸购电合同》、《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四川省电网企业间临时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36号)、《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9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

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3〕234号);

2.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象月电厂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九:

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止2023 年12月31日,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乐山国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3,608,32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2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相关政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签订的合同,预计2024年度与乐山国投集团控股子公司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00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的历史业务发生情况及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乐山国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11006899206909,注册地: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法定代表人:牟建刚,注册资金9221.4535万元,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

关联交易的类别关联交易对方预计总金额去年交易 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原水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8001,202.47
合计1,8001,202.47

配;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灌溉服务;水文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履约能力

公司能够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原水款,因此不存在公司长期占用关联方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原水。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采购价格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向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原水按照成本加同行业利润率签订的合同执行,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有助于稳定公司售水市场及新市场的拓展。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备查文件: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十: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止2023 年12月31日,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9,470,19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7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相关政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签订的合同,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00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的历史业务发生情况及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20000746682765Q,注册地: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号,法定代表人:崔文军,注册资金:

16200万元,注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气象仪器、电工设备、通讯器材制造;高低压电力成套设备、低压

关联交易的类别关联交易对方预计总金额去年交易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材料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1000
合计1000

电器开关设备、中、高压配电柜、箱制造;软件设计、制造;自动化仪表、气象仪器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自动化仪表装置设计、安装、调试;汽车(不含小轿车)批发兼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对制造业、国内外贸易进行投资;金属材料加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履约能力

公司能够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物资款,因此不存在公司长期占用关联方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材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采购价格定价政策:

公司向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按招标采购价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和提升公司计量管理水平。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签订的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支付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86万元,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共计118万元。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履行义务、客观公正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五部委《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通知》、财政部《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5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186.8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5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涉及的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自律处分、刑事处罚。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敏先生,2003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8月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伟先生,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女士,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1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敏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预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人民币11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如年度内另有其他审计需求,双方再对其他审计需求的价格另行协商。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开始执行。为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更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议案十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解决公司投资能力不足及转型发展资金需求等问题,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3、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

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6、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9、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议案十四:

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收到股东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建议刘士财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乔一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乔一桐同志简历

乔一桐,男,汉族, 1994年11月生人,2019年1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

简历:

2019.10--2021.01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员

2021.02--2021.07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咨询顾问2021.09--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干部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