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16  乐山电力(600644)公司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5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6名,独立董事何曙光、吉利,副董事长林晓华,董事康军、乔一桐、刘苒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安排,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