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920,159股。公司已于2025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38,400,659股增加至578,320,81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8,400,659元增加至人民币578,320,818元。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840.0659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32.0818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3840.065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840.0659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7832.081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7832.0818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事项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