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4-18  乐山电力(600644)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作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乐山电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920,15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6.59元,扣除发行费用1,866,344.8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33,651.7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2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XYZH/2025CDAS1B00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3,388,243.34元,本报告期(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使用募集资金113,388,243.34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85,341,403.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和管理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2025年2月7日,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四川乐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以上银行简称“开户行”)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人及开户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乐山分行13073827271484,770,569.75
四川乐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130736557189570,833.25
合计85,341,403.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155,431.66元。2025年7月28日,

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5)专审37100031号)。

(二)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及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客观需要导致部分募集资金需使用基本户进行支付,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基本户支付的事宜。公司募集资金从专户划至基本户均严格逐笔对应募投项目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除本报告已披露内容外,未发现募集资金管理其他情况与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乐山电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应了乐山电力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乐山电力2025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表1: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133,651.71(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388,243.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388,243.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 额 (3) = (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 ) (4)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不适用198,133,651.71198,133,651.71198,133,651.71113,388,243.34113,388,243.34-84,745,408.3757.23%2025年11月2,098,730.03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98,133,651.71198,133,651.71198,133,651.71113,388,243.34113,388,243.34-84,745,408.3757.23%2,098,730.0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155,431.66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5)专审37100031号《关于乐山电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7月28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5,341,403.00元,包含募投项目依据合同尚未支付和使用完毕的款项以及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昊宇 田聃

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