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获全票同意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 名,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11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的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