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关于参股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参股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公司持股 21.60%)的控股子公司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乐能”)为 上诉人(一审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3. 涉案的金额:本诉金额194,133,062.16 元(后庭审中变更为 191,419,236.32 元),反诉金额70,908,178.20 元(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该事项对公 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前期披露了参股公司相关诉讼情况(公告编号:2025-053、2025-063 和2026-006)。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6 年5 月9 日,公司收到晟天新能源函告:桔乐能和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5)冀09 民初51 号民事判决,双方均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桔乐能于2026 年5 月8 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 号:(2026)冀民终286 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晟天新能源出具的《告知函》;
(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冀民终286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