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国嘉1: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9-18  ST国嘉(600646)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证券代码:400017 证券简称:R国嘉1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万泉
设立日期2021年04月27日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369号二层C34号铺
邮编510120
所属行业商业服务业
主要业务投资及投资咨询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R1UC2W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名称关万泉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名称关万泉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市鸿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增持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2023年9月14日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合计拥有权益13,230,000股,占比7.36%直接持股13,230,000股,占比7.36%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非流通股13,230,000股,占比7.36%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合计拥有权益42,433,067股,占比23.61%直接持股42,433,067股,占比23.61%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非流通股42,433,067股,占比23.61%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关于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信德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信德佳公司)、海南金易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金易胜公司)、中广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04】深仲裁字第17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件执行过程中,2021年10月广州市鸿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鸿璟公司)通过受让债权的方式,成为该案件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二次拍卖被执行人信德佳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1”(证券代码:400017)13230000股股票及被执行人金易胜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1”(证券代码:400017)29203067股股票,二次拍卖均流拍。2022年8月8日深圳中院根据广州鸿璟公司的申请,以(2021)粤03执恢108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金易胜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

1”(证券代码:400017)29203067股、被执行人信德佳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1”(证券代码:

400017)13230000股作价人民币33946453.60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广州鸿璟公司所有,其所有权自本裁定作出之日转移给申请执行人广州鸿璟公司。2023年9月14日,中国登记结算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根据深圳中院协助执行通知将金易胜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1”(证券代码:

400017)29203067股过户至广州鸿璟公司名下。

三、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填写?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2023年9月14日,中国登记结算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广州鸿璟完成29,203,067股非流通股份登记,拥有权益比例从7.36%变更为23.61%。

(二) 权益变动目的

公告编号:2023-005本次权益变动广州鸿璟增加所持有上海国嘉非流通股合计29,203,067股,占上海国嘉总股本的16.2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法院裁定执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市鸿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部门不适用
批准程序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

四、 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广州鸿璟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增加所持有“R国嘉1”(证券代码:400017)的非流通股权益(拟)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信德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信德佳公司)、海南金易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金易胜公司)、中广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04】深仲裁字第17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件执行过程中,2021年10月广州市鸿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鸿璟公司)通过受让债权的方式,成为该案件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二次拍卖被执行人信德佳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1”(证券代码:400017)13230000股股票及被执行人金易胜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1”(证券代码:

400017)29203067股股票,二次拍卖均流拍。2022年8月8日深圳中院根据广州鸿璟公司的申请,以(2021)粤03执恢108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金易胜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1”(证券代码:400017)29203067股、被执行人信德佳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R国嘉1”(证券代码:400017)13230000

公告编号:2023-005股作价人民币33946453.60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广州鸿璟公司所有,其所有权自本裁定作出之日转移给申请执行人广州鸿璟公司。

五、 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的情形(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鸿璟营业执照;

(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3执恢108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股份登记确认书》。

广州市鸿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