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达: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问询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31  *ST同达(600647)公司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月30日,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098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24年1月30日,你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告称,2023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700至10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00至900万元,较前三季度增长较快,扭亏为盈。鉴于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对公司及投资者具有较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业绩预告及三季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为13188万元,较前三季度100.37万元增长13087.63万元,扣除后金额为92.8万元;归母净利润为700至1000万元,较前三季度-695.49万元增长较大。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自2023年11月25日起,将持股51.0198%的受赠资产朗绿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前期公告,朗绿科技2023年1-6月实现收入2.76亿元,净利润

773.68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前三季度以及第四季度各月份的业绩情况,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朗绿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产品类型、主要客户名称、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方式及依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期后退款退货情况、报告期后回款情况等;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3)结合朗绿科技2023年12月份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收入、成本、毛利率、净利润、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与以往会计年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存在突击确认业绩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二、关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回收风险。业绩预告显示,朗绿科技下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工程建筑商,部分客户存在资金紧张情形,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存在一定风险。截至2023年末,朗绿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26亿元、合同资产为2.03亿元,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为61%,合同资产较2023年10月末1.67亿元增长0.36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年11月、12月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增长较大的原因,具体说明对应的项目合同签订、项目实施、收入确认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为做大业绩规模,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2)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对

应的前十大客户名称、欠款余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为关联方、相关方的还款意愿及能力等;(3)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比及具体情形,组合计提以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依据;(4)截至2023年末,分项目披露合同资产预计重分类为应收账款的时间,以及尚需履行的具体履约义务,相关合同资产是否存在未按条件予以正常结算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三、关于变更2023年年审机构。根据前期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系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另外公司曾聘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对受赠标的朗绿科技2022年至2023年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所、天职所就审计工作安排等相关事项历次沟通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2)公司管理层与天健所就审计工作的具体沟通过程及内容,天健所在接受公司委托前进行的尽职调查情况,是否充分履行前后任会计师沟通程序;(3)天健所就审计工作的人力资源配置安排、已开展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进展及后续安排,是否发现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情形,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

四、请公司及董监高、年审会计师等相关方依照《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依规推进2023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尽快对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