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达:关于业绩预告《二次问询函》第三次延期回复的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2月28日,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165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详见公司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4-011。收到《二次问询函》后,公司及相关方对《二次问询函》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并积极组织相关方就《二次问询函》所涉问题予以答复。因《二次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进一步查证、核实,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二次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经申请,公司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二次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时公告:
临2024-012。
因《二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查证、核实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保证《二次问询函》回复的完整和准确,经申请,公司再次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二次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4-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二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查证、核实工作仍未全部完成,为保证《二次问询函》回复的完整和准确,经申请,公司再次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二次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协调推进《二次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