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达: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的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7日,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25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二次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星航未来富阎新区品质阎良绿色宜居项目六恒科技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星航未来项目)共签署两份合同,且施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鉴于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问询函回复显示,就星航未来项目公司共签署两项合同,具体为2023年12月,朗绿科技与上海朗诗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诗设计院)作为联合体,与西安星际领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0597.99万元。另外2023年11月,就该项目公司与朗诗设计院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由朗诗设计院将相关设计工作委托公司完成,承包价款为上述总承包合同中有关服务费的95%,合同金额432.75万元。
请公司:(1)结合上述两份合同的签署背景、业务类型、合同金额等说明签署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2)结合相关合同业务执行进展及收入确认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重复确认收入和利润的情形;(3)自查并核实是否存在其他类似项目签订多个合同的情形,并结合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收入及利润是否重复确认。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问询函回复显示,2023年12月,公司与朗诗设计院作为联合体与客户签订星航未来项目总承包合同,但朗绿科技2023年4月起已进场施工。
请公司补充披露:(1)星航未来项目2023年分月度收入成本明细情况,并结合施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情况,说明该项目实施及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自查并核实是否存在其他施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的项目,并结合具体情况,说明收入确认是否合规。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尽快对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