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2023年6月9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栋16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卫民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谢婧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谢婧女士简历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谢婧女士简历:
谢婧,女,198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和财务分析职位;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市浦东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职监事。谢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