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外高桥(600648)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审议《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2、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规模、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以及经营层的职责等因素,有利于调动经营层的积极性,激励其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正向激励评价办法(2022-2024年)》及2022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正向激励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审议《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正向激励评价办法(2022-2024年)>及2022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正向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正向激励评价办法(2022-2024年)》及2022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正向激励兑现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正向激励评价办法(2022-2024年)>及2022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正向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黄峰、吴坚、吕巍、黄岩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