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6-27  外高桥(600648)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外高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6月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456.3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7,468.5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4,759.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10C00008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新发展H2地块新建项98,000.0056,485.5342,056.8674.46
2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78,700.0047,007.9046,104.5198.08
3F9C-95#厂房项目89,453.4967,974.4743,971.5764.69
4补充流动资金74,240.0073,291.9773,291.97100.00
合计340,393.49244,759.87205,424.91

注: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人民币205,424.91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20,895.31万元;加上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后,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约人民币39,595.42万元。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且不用于质押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合格金融机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开立专用账户及产品专户、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相关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7,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顾中杰孙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