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管理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比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一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修订后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