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在线: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亚钧先生,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数据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证券研究所所长,上海立达学院校长,本公司独立董事。1982年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系,1985年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年赴美国留学,1992年获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WVU)经济系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任教。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1993-1996)、院长(1996-2000),澳门大学副校长(2000-2006),世界经济系主任(2009-2018)。先后兼任教育部全国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教委金融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证券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唐稼松先生,1974年出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为多个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跨国企业提供合并报表审计及A股、港股IPO审计服务。1995年9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于2007年6月晋升为合伙人。唐稼松先生在报表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资历颇深。2017年11月起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1288)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9年7月起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0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9月起任创胜集团医药有限公司(HK06688)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沈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沈先生目前担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889)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的会议。会前预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阅或审核,在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后,作出自己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并在会议上提出我们的独立意见。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黄亚钧 | 12 | 12 | 0 |
唐稼松 | 12 | 12 | 0 |
沈小平 | 12 | 12 | 0 |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黄亚钧 | 1 | 1 |
唐稼松 | 1 | 1 |
沈小平 | 1 | 1 |
(三)参加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 独立董事会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薪酬委员会会议 | |||
应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
黄亚钧 | 2 | 2 | 3 | 3 | 0 | 0 |
唐稼松 | 2 | 2 | 3 | 3 | 1 | 1 |
沈小平 | 2 | 2 | 0 | 0 | 1 | 1 |
(四)2022年6月,独立董事对子公司上海锦江联采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了考察,并听取该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规范,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情况良好,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在年度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所发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与与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不存在差异,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未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公司年度财务、内控报告审计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2元(含税),共计39,715,927.7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3%。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分配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相关方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时完成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各项临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和决策,全体董事履行了忠实、勤勉的义务。
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实施细则》运作,在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高管薪酬、定期报告编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按规定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
四、总体评价
我们以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黄亚钧、唐稼松、沈小平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