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鑫先生主持,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飞乐音响财务管理,规范对外担保及资金出借,防范资金风险,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新增《资金出借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