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潇5: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12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任命董迪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任命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上述任命。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董迪,女,1986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持有国家司法考试证书(A证)。曾任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新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域潇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告编号:临2023-62本次任命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加强公司管理团队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仔细查阅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程序,以及他们的个人简历,认为不存在《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