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潇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查股网  2026-04-30  退市游久(600652)公司公告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对公 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公司对持有的某参股公司股权采用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我们首次承接后按照审计准则 的相关要求对期初余额与上期比较数据执行了检查、测试等程序,因该参股公司 仍然无法提供2024 年度财务数据,我们未能实施其他有效的替代程序,因此我 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期资产负债表比较数据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由于该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之间可比性存在 影响或可能存在影响,我们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 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 具有广泛性。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 出具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

上述保留事项对报告期内域潇稀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由于无法对保留意见涉及上期可比数据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 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难以判断“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中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对众华所出具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 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