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法院裁定结果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申华控股(6006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3-38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法院裁定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 年8月2日,公司收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2023年8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发布(2020)辽01破21-9号公告,公告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重整程序。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辽宁华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6,36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 鉴于《重整计划》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因此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曾陆续披露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重整相关进展。2020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案件;2021年3月3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6月2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向沈阳中院提交《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7月20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2月10日及2023年3月15日,沈阳中院分别作出(2020)辽01破21-8、9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3年2月23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2023年5月29日,确定沈阳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汽车”)为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资产(不包括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已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置的资产)的中选投资人。2023年6月14日,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共同签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沈阳中院已定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2023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2023年7月31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临2020-45号、

2021-01、06、39、43号、2022-15、20、21、25、27、32号、2023-06、15、16、24、

27、28、30、32、36、37号公告)

一、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2023 年8月2日,公司收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8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发布(2020)辽01破21-9号公告,公告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重整程序。”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辽宁华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6,36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鉴于《重整计划》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因此沈阳汽车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将持续关注间接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华晨集团及辽宁正国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