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即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即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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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辽01破21-9号公告,裁定批准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100%股权交割后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针对该等事项,上市公司已于2023年8月2日披露《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法院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8号),于2023年8月4日、2024年2月5日先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4年2月5日披露《于间接控股股东之重整投资人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号)等相关公告。
2024年3月15日,上市公司收到华晨集团《告知函》,华晨集团100%股权已过户至沈阳汽车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