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4-56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
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6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 ||
首席合伙人 | 石文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16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244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16人 | ||
上年度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15,466.65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185,127.83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56,747.98万元 |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况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况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20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26,115.39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5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概况:
1)刑事处罚:0次
2)行政处罚:1次
3)监督管理措施:11次
4)自律监管措施:0次
5)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涉及5人)和行政监管措施24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燕楠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燕楠、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报价为3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430万元减少2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合并范围有所减少。关于2024年度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起开展2024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了选聘过程,并对选聘流程、投标要求、评审指标等事项提出了指导建议,并监督了评选过程。2024年10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体委员出席并表决,经评审确定向公司董事会推荐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