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3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2023-052)。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