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关于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根据《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中安
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破产重整管理人审核确认,湖北天
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乾资管”)对公司享有45,169,168股股份
及60,000元现金的受偿权利,天乾资管与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泰集团”)等其他协议方签署了关于上述债权转让的《协议书》,根据协
议约定由宏泰集团受让上述天乾资管对公司享有的股份及现金的受偿权利,
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向宏泰集团清偿相关债务,除按照《重整计划》里
面约定的偿付方式清偿上述债务外,公司不需要承担其他义务。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持有天风(上海)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86,784,37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02%,宏泰集团为天风证券控股股东。
一、债权及债权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4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2022)鄂0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22)鄂01破26号】《决定书》,裁定受理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2年12月23日,武汉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经公司及其破产重整管理人审核确认,天乾资管对公司享有45,169,168股股份及60,000元现金的受偿权利。
近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天乾资管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宏泰集团的《告知函》,天乾资管与宏泰集团等其他协议方签署了《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由宏泰集团
受让上述天乾资管对公司享有的股份及现金的受偿权利。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向宏泰集团清偿相关债务。
二、债权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注意事项
天乾资管与宏泰集团等其他协议方签署的《协议书》导致公司债权人发生变更,本次债权人的变更属于公司债权人天乾资管与公司关联方宏泰集团之间进行的债权转让,导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向宏泰集团清偿相关债务,除按照《重整计划》里面约定的偿付方式清偿上述债务外,公司不需要承担其他义务。上述债权人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清偿上述债务后,宏泰集团预计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于宏泰集团为天风证券控股股东,将与天风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权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