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 证券简称:ST中安 | 公告编号:2023-103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累计新增未完诉讼(仲裁)的金额:人民币68,230,172.68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目前暂无法全面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于2018年8月31日、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2月22日、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30日、2019年6月22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13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10月31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5月15日、2021年7月22日、2021年8月17日、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2月25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8月31日、2023年1月31日、2023年4月14日、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2018-101、2018-105、2019-005、2019-014、2019-049、2019-086、2019-105、2020-018、2020-047、2020-066、2021-003、2021-018、2021-025、2021-027、2021-046、2021-050、2022-020、2022-060、2023-005、2023-042、2023-062、2023-081、2023-090),为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诉讼(仲裁)情况,特将公司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表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序号 | 案号 | 原告、原审原告或申请人 | 被告、原审被告或被申请人 | 诉讼(仲裁)事项 | 诉讼金额(元) | 案件进展 |
1 | (2023)沪0115民初127018号 | 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恒志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合同纠纷 | 63,997,800.00 | 变更诉请 |
2 | (2023)鄂01民初456号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45,082,900.00 | 一审判决 |
3 | (2023)粤0391民初7706号 | 中凯运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深圳欧鑫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 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 | 2,145,000.00 | 一审判决 |
4 | (2023)辽1402民初3671号 | 李祥顺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葫芦岛公安局 中国联通葫芦岛分公司等 | 身体健康权纠纷案 | 291,192.47 | 重审判决 |
5 | (2022)京0105民初39027号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018,897.16 | 一审判决 |
(二)新增未完诉讼(仲裁)概况
序号 | 案号 | 原告或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 | 诉讼(仲裁)事项 | 诉讼金额(元) | 案件状态 |
1 | (2023)川0105民初11169号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4,062,756.03 | 一审判决 |
2 | (2023)沪015民初102887号 | 大连泊客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4,534,957.62 | 立案受理 |
3 | (2023)闽0104民初9061号 |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789,000.00 | 立案受理 |
4 | (2023)中国贸仲京字第053486号 | 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 | 内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合同纠纷 | 410,811.18 | 达成调解 |
5 | (2023)京仲案字第09866号 | 黄艳艳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合同纠纷 | 1,081,258.00 | 立案受理 |
6 | (2023)日仲字第0563号 | 山东普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合同纠纷 | 2,600,000.00 | 立案受理 |
7 | (2023)京0108民初49953号 | 日照市岚盾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600,000.00 | 立案受理 |
8 | 2023内0105民初16933号 | 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绿地集团呼和浩特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1,901,555.00 | 立案受理 |
9 | (2023)粤0306民初20196号 | 周禄 | 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166,900.00 | 一审判决 |
10 | (2023)京0102民初2808号 | 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合同纠纷 | 120,606.00 | 一审判决 |
11 | (2023)川0302民初4097号 | 绵阳恒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1,713,260.69 | 立案受理 |
12 | (2023)成仲案字第4028号 | 成都全码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97,213.03 | 立案受理 |
13 | (2023)沪0115民初120788号 | 成都鸿远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0,998,032.59 | 立案受理 |
14 | (2023)黔0330民初5686号 | 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润地集团融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8,514,840.32 | 立案受理 |
15 | (2023)苏0211民初10241号 | 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创惠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博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讯安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38,982.22 | 立案受理 |
合计 | 68,230,172.68 | - |
二、诉讼(仲裁)案件概况
(一)已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1、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恒志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
原告: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豪恩”)
被告:深圳市中恒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志”)
第三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松技术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变更诉请
案件概述: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关于股权收购业绩承诺补偿纠纷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沪0115民初87826号】,请求依法判令中恒汇志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现金及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案件进展:依据公司与中恒汇志等协议方签署的相关股权收购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深圳豪恩的相关业绩承诺方为中恒志,其控股股东为中恒汇志。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请,现收到法院出具的【(2023)沪0115民初127018号】传票,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的其他合同纠纷向中恒志提起诉讼。
2、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一审判决
案件概述:2018年6月,公司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
金额为245,082,900元,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借款,因此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鄂01民初456号】(公告编号:
2023-081)。案件进展:现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鄂01民初456号,判决如下:
(1)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45,082,900元及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案件受理费1,267,215元,由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3、中凯运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与深圳欧鑫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
原告:中凯运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欧鑫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一审判决
案件概述:中凯运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因与深圳欧鑫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023)粤0391民初7706号】(公告编号:2023-090)。
案件进展:公司现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0391民初7706号,判决如下:
(1)被告深圳欧鑫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凯运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运费人民币2,145,000元;
(2)被告深圳欧鑫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凯运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以人民币2,145,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标准自2022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驳回原告中凯运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李祥顺诉葫芦岛公安局、中国联通葫芦岛分公司等共同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身体健康权纠纷案
原告:李祥顺被告:葫芦岛公安局、中国联通葫芦岛分公司等共同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案件状态:重审判决案件概况:李祥顺身体健康权纠纷案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出具(2022)辽1402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书作一审判决,后公司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4民终1662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发回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重审。(公告编号:2023-090)
案件进展:公司现收到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辽1402民初3671号,判决如下:
(1)葫芦岛公安局、中国联合通讯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李祥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98,017.84元;
(2)驳回原告李祥顺其他诉求。
5、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诉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原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一审判决
案件概况: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因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京0105民初39027号】。(公告编号:2023-062)
案件进展:近期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京0105民初39027号】,判决如下:
1、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退还原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款项969,784.89元;
2、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给付原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利息,以969,784.8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二O二一年五月一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3、驳回原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之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235 元,由原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87元;由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3,548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4元 (已交纳);由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负担4,759元。
(二)新增未完诉讼(仲裁)
1、原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原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一审判决
案件概述:原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建工公司支付原告中安消款项4,062,756.03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现公司收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川0105民初11169号,法院判决如下:
(1)驳回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48,590元,由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2、大连泊客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大连泊客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立案受理
案件概述:大连泊客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因与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沪015民初102887号】,请求判令如下: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不含质保金)4,184,988.91元和违约金;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等诉讼费用。
3、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原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状态:立案受理案件概述: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因与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闽0104民初9061号】,请求判令: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设备款798,000元及逾期利息;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
4、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与内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原告: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内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案件状态:达成调解案件概述:中安消达明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内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现达成调解如下:
(1)被申请人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向申请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410,811.18元;
(2)如被申请人未按照上述第(1)项所述的时间支付申请人的合同款项,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8,629.26元;
(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5,362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应于本调解书作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5,362元,以补偿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4)未尽事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按照双方《和解协议》的约定执行。
5、黄艳艳诉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案
原告:黄艳艳
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立案受理
案件概述:黄艳艳因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号:(2023)京仲案字第09866号】,请求仲裁如下: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合同款1,041,54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约金39,71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利息损失;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6、山东普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山东普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立案受理
案件概述:山东普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向日照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号:(2023)日仲字第0563号】,请求仲裁如下: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居间费(合同款)2,600,00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利息损失;
(3)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诉责险保险费等全部仲裁费用均由被申请人承担。
7、日照市岚盾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日照市岚盾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立案受理
案件概述:日照市岚盾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因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京0108民初49953号】,请求判令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款6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00,000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8、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绿地集团呼和浩特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
合同纠纷案
原告: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绿地集团呼和浩特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状态:立案受理案件概述: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绿地集团呼和浩特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案号:2023内0105民初16933号】,请求仲裁如下: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901,555元,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97,043元;
(2)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均由被告承担。
9、周禄诉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周禄
被告: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一审判决
案件概述:周禄因与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21,900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公司现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0306民初20196号,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周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受理费2,738元、保全费1,320元,由原告负担。
10、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合同纠纷案
原告: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案件状态:一审判决
案件概述: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合同纠纷,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采购款120,606元及利息。公司现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0102民初2808号,判决如下:
(1)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90,076元及利息;
(2)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11、绵阳恒丰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原告:绵阳恒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立案受理
案件概述:绵阳恒丰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向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医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川0302民初4097号】,请求判令如下:
(1)判令被告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713,260.6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12、成都登辉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成都登辉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立案受理
案件概述:成都登辉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北京中安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提起仲裁【案号:(2023)成仲案字第4028号】,请求仲裁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工程款146,911.59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3)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以上共同暂计197,213.03元。
13、成都鸿远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成都鸿远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立案受理案件概述:成都鸿远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因与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沪0115民初120788号】,请求判决如下: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不含质保金)10,998,032.59元和违约金;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等诉讼费用。
14、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贵州润地集团融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贵州润地集团融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案件状态:立案受理案件概述: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贵州润地集团融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黔0330民初5686号】,请求判令如下: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8,514,840.32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自2022年6月22日起暂算至2023年10月31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127,665.53元,要求自2023年11月1日起,继续以欠付工程款38,514,840.3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15、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创惠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博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讯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创惠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博腾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讯安投资有限公司
案件状态:立案受理
案件概述: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深圳创惠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博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讯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3)苏0211民初10241号】,请求判令如下:
(1)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劳务工程款 538,982.22元;
(2)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建设工程款产生的违约金293,533.07元;
(3)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
(4)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案件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全面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