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王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4月2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5元/股。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详见2024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