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已初步完成问题回复,为确保相关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