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0654 | ST中安 | A股 停牌 | 2024/6/25 | 全天 | 2024/6/25 | 2024/6/26 |
? 停牌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
? 撤销起始日为2024年6月26日。
? 撤销后A股简称为中安消,股票代码仍为600654,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 股票种类:A股
2、 股票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中安消”
3、 股票代码:600654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6月26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截至2023年4月,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尚未完成、重整后持续经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恢复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七)项:“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4年3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5231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0011000159号)。
重整完成后随着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战略及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经营发展质量已得到明显提升。公司当前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经审计,截至2023年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8亿元,同比增长12.43%。净利润顺利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007.77万元,同比增长12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3.71万元,同比增长101.39%。司法重整债务清偿工作已接近尾声,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管理团队保持稳定,公司不仅具备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已具有长期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亦不会因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未完成受到影响,若控股股东业绩补偿尤其是现金补偿得以实现,将大幅改善上市公司资产结构,进而促进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也将继续推动后续追偿工作等事宜。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七)项:“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的规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
经过逐项排除,公司也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各项条件。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6月24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6月25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4年6月26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证券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中安消”,证券代码“600654”不变。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但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