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和解协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经公司事后自查发现,公司披露的上述公告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交易背景
2022年3月8日,上海安好与武汉辉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8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壹年。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安好已还款1,666,714,08元,剩余款项及利息尚未支付。
更正后:
一、交易背景
2022年3月8日,上海安好与武汉辉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80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壹年。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安好已还款1,666,714.08元,剩余款项及利息尚未支付。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