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王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