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吴博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