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6日、11月
7日、1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灵算智云(武汉)投资有限公司与宜兴兴阳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各方拟共建宜兴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3)。该公司刚设立,目前主营业务尚未开展,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若遇不可抗力事件、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
更、中止或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及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灵算智云(武汉)投资有限公司与宜兴兴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各方拟共建宜兴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该公司刚设立,目前主营业务尚未开展,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若遇不可抗力事件、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中止或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