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公望”)通过司法拍卖竞拍并完成过户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9,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
? 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040,464股下降至342,94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13.98%下降至11.93%(计数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 本次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近日,公司通过竞买人杭州公望送达的持股证明材料获悉,杭州公望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竞买的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的限售流通股59,1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0日10时至2024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
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司法拍卖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59,1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6%。控股股东所持上述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8月22日、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拍卖成交暨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过户前 | 本次过户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 402,040,464 | 13.98 | 342,940,464 | 11.93 |
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59,100,000 | 2.06 |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其他风险提示
1、在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后,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040,464股下降至342,94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13.98%下降至11.93%。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中恒汇志被司法拍卖过户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中恒汇志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6号)第十六条等规定,如后续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
法拍卖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