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震、石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股票期权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11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注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1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