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豫园股份(6006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143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袁伊、陈凯、张艳秋、成嘉慧、俞涛、熊洁、史晔、宋伟锋、曾芳、谭银芳、曹友宝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施玮清担任公司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85,261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50,321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3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

人民币9,936,223.77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134,94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82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1,975,470.80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12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899,930,914股减少至3,894,945,653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9)。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509.3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509.38万股调整为444.36万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10月20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7)。

三、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黄震、石琨因个人原因放弃已获授尚未行权的11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11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1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21元/股调整为5.62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涉及2名激励对象共计115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12月19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94,945,653股增加至3,896,095,653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1)。

由于上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变动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12,406,199-4,985,2614,443,60011,864,538
无限售条件股份3,887,524,715-4,443,6001,150,0003,884,231,115
总计3,899,930,914-4,985,2611,150,0003,896,095,653

鉴于上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99,930,914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96,095,653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99,930,914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96,095,653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分别已授权董事会就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