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A股股份(以下简称“首次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本公司现将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首次回购共购得2,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51333%,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02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0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2,081,58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