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唐冀宁已从公司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5万份由公司注销。同时,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剩余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均放弃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由公司注销的上述两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3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3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